监院弹劾黄世铭未审先败 二次审查会人数不足流会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检察总长黄世铭(下图/本报资料照)上个月躲过监察院第一次弹劾,面对外界舆论压力的监察院,10日原先预定在院会之后,针对黄世铭涉滥权监听、非法泄密的弹劾案召开二次审查会,不过疑似因为消息提早泄漏,有监委选择不出席,使得审查会最终以流会收场。弹劾黄世铭一案众所瞩目,敏感性颇高,部份监委碍于消息提早曝光及政治压力,决定不出席二次审查会,最终没有达到监院最少9人的法定开会人数,以流会作收。弹劾提案监委洪德旋吴丰山前者不在办公室后者则不接受媒体采,询问其他监委也多半表达不方便回应此事。根据监院内部规定,参与弹劾的监委不能重复,黄世铭的弹劾案扣除提案的2名监委及监察院正副院长申请回避者,仅剩14位监委可能出席二次弹劾的审查会,但最终连9位都不到,确定流会。依「监察法」规定,弹劾会开会时须有9位审查委员以上出席才能开议;弹劾案审查会投票时,应有审查委员9人以上之出席,由出席委员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以投票委员过半数同意成立决定之。审查会因出席审查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时,其无故未出席或退席者,再开审查会时,改由其他委员依轮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