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徐丽桥: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与政策
本报讯(记者 李凤)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文化艺术专委会副主任、中国歌剧舞剧院副院长徐丽桥建议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体系与政策。
徐丽桥建议,一是尽快形成完整的国家文化公园体系。除了长城、长征、大运河等大型国家文化公园外,凡是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均可考虑发展成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一批诸如黄帝陵、炎帝陵、孔府等“小而精、精而专、专而特”的中小型国家文化公园。二是建立“全域文化,统分结合”的思维。大型国家文化公园可以追求“统一文化主题、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等,但不宜过度追求“统一经营、统一发展”等,而应因地制宜,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并突出地方特色。三是明确各级政府主体的法律地位与责任。建议相关省份按照“一公园一条例”制定保护条例,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形成“中央统筹、省(市)负总责、分级管理、分区(段)负责”的工作格局等。四是加强资源普查和规划。对可利用的重大历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摸底调研,建设国家文化资源库,编制重点类型和重点区域的国家文化公园保护与建设规划等。五是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发展格局。对于国家文化资源关联空间和衍生产品,鼓励依托市场力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旗舰文化和旅游企业,并依托企业成立国家文化公园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