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罪起诉马英九 北检打脸:总统职权不能无限上纲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涉嫌将特侦组侦办的「全民电通案」内容,泄漏给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秘书长罗智强,台北地检署侦结,将马英九依涉犯「泄密」、「教唆泄密」违反「通讯保护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起诉。全案分为2大部分,检方认为「总统职权行使并非无限上纲..所涉犯事实已臻明确。」并一一详列各方证词外界解读,这么做一一打脸马英九的说法,未来马英九能否全身而退?还有待观察。

▲北检认为,总统职权行使并非无限上纲,将前总统马英九依4大罪名起诉。(图/记者李毓康摄)

北检细数犯罪事证 打脸马英九?

统整全案2大部分分别为,2013年8月31日,马英得知全民电通案将侦结,也详阅了前检查总长黄世铭提供的「专案报告」,所谓「该案是行政不法非刑事不法」的说法,不足采信。另外,马英九一边翻阅专案报告一边「说给罗智强、江宜桦听」,此行为确实就是非法泄密。

更何况,当晚根本就是讨论如何究责王金平柯建铭等人的关说案及后续政治冲击,显见马英九当时是为后续政局进行安排,而不愿以「合法适当」方式处理,例如待侦查终结,反而泄密、将柯建铭的个人资料非法利用

▲北检认为,行政院长对刑事案件没有指挥监督权,非「检察一体」所及,也就是说,黄世铭根本不用向江宜桦报告。(图/记者杨佩琪摄)

至于2013年9月4日,黄世铭再度到总统官邸向马英九报告。马英九强调,关说司法案涉及法务部部长政治责任,法务部部长去留是总统与行政院长的共同权责程序和体制上,黄世铭应向江宜桦报告。

但北检认为,检察总长的检察职权并不隶属行政院院长监督,因此并无向行政院长报告侦查中个案义务,马英九曾担任法务部部长长达3至4年之久,应该知道这个道理,却还是泄漏内容并且交付给江宜桦,行为自属非法。

总统职权不应无限上纲 检方暗批,马英九会不懂道理?

台北地检署在起诉中提到「被告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法律教学,深黯法律专业与行政程序,明知人民对于隐私权、通讯秘密自由及资讯自主权之期待,为普世共维基本价值,执政期间亦迭次宣示保障基本人权,显见其对人权保障之法规及必要有深切了解,纵为处理内阁阁员之政治责任,亦非不知得选择以合法适当方式为之。」

又强调「惟因被告与王金平等人之理念差异,于国家或人民并无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情状,亦非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增进公众利益,竟逾越司法与政治应有分际无故泄漏及教唆泄漏侦查中秘密、监察通讯所得应秘密资料,及将柯建铭个人资料为搜集之特定目的外利用,侵犯人民之基本权利,其所涉犯事实已臻明确。」

字里行间,虽然没有重砲批评,但开宗明义即表示「总统为宪法上之机关,负有宪法机关忠诚之义务,应竭力遵循并维护宪政秩序,其职权行使并非无限上纲..」似乎也已经说明全案起诉的基本立场。

▲北检提出一份,马英九在法务部长任内的会议纪录,强调「检察一体是要让检察官摆脱行政势力及压力团体干预」,对比今日的泄密案,格外讽刺。(图/记者杨佩琪摄)

专案报告画红线、上玉蔻节目说溜嘴? 马英九遭起诉关键

虽说马英九是否将总统职权无限上纲,用来行政争之实,还不能完全定论,但马英九曾表示,黄世铭向他报告时「我不知道案子还在侦办中。」这句话却因为一份画满红线的专案报告书而破功。

检方表示,侦办时曾传唤马英九到案说明,马英九呈上当时黄世铭提供的专案报告,当时检察官发现,专案报告上画满红线注记,但黄世铭证称,交付报告时并没有红线注记,显见马英九相当仔细看过报告,还在「陆续传唤王院长、柯委员」等字句上画红线,根本知道案子还在侦办还没结案,因此不采信马英九的说词,认定确实有泄密。

另外,「马王政争」爆发后,马英九曾上台北之音广播节目,接受主持人周玉蔻的专访,专访中马英九不仅说出「他会在调查完已经差不多了,可能还有一些需要去了解的,最后会对外公开……」还说出要传唤哪些证人「报告中都有提到。」让检方不采信马英九说法「黄世铭向我报告时,案子已经告一段落,认定不是刑事不法。」

▲北检认为,马英九接受周玉蔻专访,自己说溜了嘴。(图/记者杨佩琪摄)

柯建铭自诉教唆泄密将宣判 马英九能全身而退?

其实就在起诉后,马英九将面对的还有3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针对柯建铭自诉教唆泄密部分宣判。而审理过程中,起诉马英九的,有「总统克星」之称周士榆主任检察官带领的团队,都曾亲自莅庭掌握北院进度,随时调整侦办方向。赶在宣判前做出侦结起诉,让外界认为,无疑是先「提醒」了北院,也提醒了马英九,一关接着一关,要全身而退,恐怕没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