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佛法开示」人妻 咸湿偷情「出去不做要干嘛?」

人妻看诊因为「佛法」而外遇。(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45岁陈姓人妻于20年前到一家牙医诊所看诊,与丈夫感情不睦的她被江姓牙医师「佛法开示」后深受感动,竟于2014年底开始出轨。丈夫察觉妻子有异后,查看行车记录器发现2人的咸湿对话,包括「我俩出去不做爱要干麻?」、「做完就累成那个样子」、甚至「三天量这么多?」让他气的怒告搞「双修」的牙医妨害家庭

事后,被戴绿帽的丈夫带着律师去找牙医谈判,江男愿新台币600万元,并当场先付60万元,其余金额则汇到指定帐户双方达成协议。事后人夫依约撤告,牙医师获不起诉处份,但江男突然反悔,拒绝支付余款540万元。因此,人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覆行协议诉讼

被告法庭上表示,当时人夫及其友人、律师之强势主导、软硬兼施的情况,逼迫他接纳不公平的和解条件,所以他是在疲乏、恍惚之际,才无奈签署和解书;而且人夫的友人曾多次致电威胁,剩下的540 万元要给,「否则会在诊所贴字条,让他老婆小孩知道」,害他吓到「哭到地上,跟他说我真的没有钱了」。

法官调查发现,人夫提出行车纪录器对话,包括「我俩出去不做爱要干麻?」、「边跟妳洗澡边做爱」、「可以射精进去吗?」等语,证明2人确有发生性行为,且被告明知对方是人妻,却未遵守已婚男女分际,发生通奸,侵害配偶法益,应负损害赔偿责任,26日判牙医应覆行协议,赔偿54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