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拿特别费医「马小九」涉贪?北检20日侦结不起诉

马英九特别费案获不起诉侦结。(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总统马英九2006年在台北市长任内,遭民进党立委谢欣霓及台北市议员颜圣冠指控,以首长特别费核销领养爱犬马小九」,且有其他不实核销案,涉贪污及伪造文书案。台北地检署20日侦结,认为涉贪罪证不足,而首长特别费也已获修法除罪化,因此不起诉马英九。

欣霓及颜圣冠多次质疑马英九的北市长特别费也涉嫌贪渎,2006年8月向前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提出检举。谢欣霓曾指控,马英九1999年领养流浪犬「马小九」,隔天完成马小九健检、驱虫及认养程序,而后因马小九呼吸道感染住院,这段期间马小九的花费都是用马英九的首长特别费支出,但在北市府核销帐目上,却特别注明是用于「礼品」。

前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接获检举后分案,之后再移转北检侦办,北检直到马英九卸任后,才重新分案侦办本案,总计全案历经11年后,20日侦结。目前马英九遭告发及检举不法案,北检仍有7案,正依法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