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鱼过期1年「改标继续卖」 臻锋廷2万公斤海鲜遭封存

金钱鱼过期1年「改标继续卖」,臻锋廷20477公斤海鲜遭封存。(图/食药署提供,下同)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又见过期海鲜窜市面!食药署9月13日会同高雄地方法院内政部警政署高雄市卫生局同步查「臻锋廷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仁武营业处左营区的冷冻仓储,现场除发现过期1年多却改标继续卖的金钱鱼外,更发现一批标示为「未来日期」的蒲烧鳗鱼腹排。目前食药署已封存14品项总计2万0477公斤的产品,并请9县市卫生局持续追踪产品流向

食药署南区区中心主任刘芳铭表示,「臻锋廷实业有限公司」多贩售散装产品,主要贩售通路为一般小型餐饮业,不会与民众直接接触。经查下游业者分别分布于9县市、41家,食药署将持续督导卫生局厘清产品流向,确保产品皆回收下架。

刘芳铭说,该公司冷冻库贮放逾期、撕标或未标示效期小卷碎肉牛舌鱼、金钱鱼等冷冻食品,其中金钱鱼于2015年8月1日过期后,又重新改标继续贩售,至今已掌握到10箱的出货量。

至于保存期限1年的「蒲烧鳗鱼腹排」,则被发现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15日,回推制造日期应为今年的9月15日,但稽查当天却是13日,当场被发现为「未来产品」,已涉嫌标示不实,被全数封存。

刘芳铭表示,使用或贩售逾期食品,已涉嫌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可处新台币6万~2亿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则可命其歇业、停业,严重者则可废止食品业者登录一年。另标示不实者,则涉嫌违反同法第28条,可处4万~400万元罚锾。目前全案已由检方介入调查,若伪造文书确定,业者将会被依《刑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