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鲍」12公吨改新标再卖 黑心海产业者40万交保
▲台中市卫生局查获过期冷冻鲍鱼贴新标再卖,封存1.2万公斤。(图/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台中市卫生局接获民众检举「宏硕海产有限公司」涉嫌将「冷冻鲍鱼」等海鲜产品有效日期重新贴标后再贩售,共1万2290.5公斤;现场还有逾期的「冷冻割背白虾仁」648公斤,均就地封存。检方19日复讯后,认定业者曹宏硕涉及伪造文书、诈欺、窜改贴标等罪嫌,裁定40万元交保。
检察官18日发现部分鲍鱼产品外箱标示有遭割除的痕迹,且重新张贴标签「品名:冷冻鲍鱼」,生产日期2016年5月6日,及有效日期2018年5月5日之标签。
此外,卫生局于现场也发现有尚未使用的标签贴纸,并查产品相关报验资料显示,产品原始有效日期分别为2017年5月5日及2017年4月29日;业者坦承疏失将「冷冻鲍鱼」重新贴标为有效日期2018年5月5日。
卫生局也在该公司租借的冷冻仓储现场,发现贮存过期的「冷冻割背白虾仁」(有效日期:2017年4月5日);另外,现场还有无标示的虾仁类产品共136箱12包,目前已责付业者保管,后续将由检调单位厘清是否有违反食安法规定。
根据《食安法》规定,业者违反第15条第1项第8款贮存、贩售逾有效日期食品,依同法第44条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涉及标签窜改或改标,将移请检调刑事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