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包冬粉改标延后3年再卖! 95kg过期关庙面、药膳排骨封存

关庙面、十全大补包等产品都已经过期。(图/记者柳名耕翻摄,下同)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又再传黑心食品流入市面!台中地检署接获举报,位在乌日区大明路的一间食品公司,涉嫌将QQ冬粉改标往后推3年,并重新打标售出,涉嫌标示不实,另外发现关庙面、牛轧糖、十全大补汤等16项产品,共95.58公斤也已经都过期,全数台中市卫生局当场封存。

该食品公司从事南北货买卖,遭举报将被下游厂商因为包装毁损、过期所退回的商品,再重新包装,打印不实的有效日期后再贩卖,台中地检署检察官王亮钦24日指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二中队食药中区管理中心及台中市卫生局等单位,持搜索票到现场搜索,发现该款特级冬粉标示不实。

▼冬粉则涉嫌改标再卖。

台中市卫生局表示,这批已经分装的冬粉共有436包,经过调查有效日期标示是2020年9月18日,回推制造日应为2017年9月18日,但订单显示最后一次进货是今年7月10日,该公司却修改有效日期的标示后再分装卖出,已经违反食安法第28条标示不实。业者坦承,公司会先将散装货箱装的冬粉等展品存放在厂内,等有下游客户订购时,再重新分包

检警上门搜索。

台中地检署表示,有些商品都已经购入存放数个月,但负责人仍指示员工,把出货的散装产品包装日期改成制造日期,重新打印后再售出;另外,厂区分为「分装区」及「冷冻库」,其他包含关庙面、牛轧糖、十全大补包、杜仲药膳排骨…等16项过期食品,共95.58公斤,已经全数由卫生局当场查封,这部分业者则说,是厂商退货要丢弃,但尚未处理。

台中市卫生局则提到,除了全数封存外,也已经令业者通知下游商家问题商品下架,根据食安法,标示不符可处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贩售逾期食品则可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相关刑事责任已移送地检署侦办中,是否涉及诈欺、伪造文书刑责,还要进一步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