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马英九遭起诉 检:马机关用尽,力谋脱罪,从重量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涉及三中案,台北地检署10日侦查终结,检方以马英九、前中投公司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蔡正元妻子洪凌霙、蔡正元岳父洪信行等6人,涉犯证交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马英九等人「机关用尽,力谋脱罪」,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北检起诉马英九,襄阅主任检察官周士榆指出,北检对马英九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根据北检10公布的资料,检方认为马英九等6人共有5大犯罪事实,包含「2005年华夏公司股权交易」、「2006年出售中视股权」、「2006年出售旧中央党部大楼中影股权交易」、「2006年中广股权交易」、以及「蔡正元背信、侵占部分」,初步估计,总计造成国民党72亿9174万余元损害。

而检方认为,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等3人,学养俱丰,深谙法律财务金融专业行政程序,马英九担任法务部长与8年台北市长任内,更曾办理台北银行富邦金合并案,对相关程序知之甚详。但却在本案中,惑于权位密室暗议,私相授受财产交易过程中,马英九甚至自己都说「太荒唐」!

检方认为马英九等3人造成国民党及国家社会重大损失,观其所为,别说他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甚至「愚人」都不至为之。检方认为,马英九的动机在于博取声誉;或避免具不当取得争议之党产收归国有;或为结交盟友。其间虽然马英九等人虽知道会有违法犯纪之实,但仍心存侥幸委由各种专业人才布置层层机巧名目与程序,遮人耳目移转财产;或临讼演练避罪遁词;甚至预先安排6000万元的诉讼预算。

检方最后指出马英九等3人,机关用尽,力谋脱罪,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历经12年,经检察官调查后,事证明确,犯行足堪认定。审酌马等3人犯罪后饰词狡辩,相互推诿,态度不佳,检方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示警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