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网军台面下治国 蓝抛《预算法》修正草案通过一读

政院前发言人丁怡铭回聘政院,引发在野党网军治国的抨击。(本报资料照片

为遏止政府继续发生网军治国现象国民党主席江启臣党籍立委曾铭宗提案修正预算法》,明订未来政府进行的政策宣导,必须按月公开资讯宣导主题媒体类型期程金额、执行单位等,每季送法院备查草案今送立法院会完成一读,确定交付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

行政院前发言人丁怡铭回聘政院,引发在野党网军治国的抨击。对此,江启臣、曾铭宗特别对此问题,提出《预算法》修正草案,以求遏止这类现象。

江启臣表示,过去为避免政府挟国家资源干预媒体,侵害新闻自由影响民众知的权利,特别透过《预算法》规定政府各机关公营事业、捐助之财团法人,在编列预算办理政策宣导时,应明确标示为广告、揭示办理或赞助机关、单位名称,且不得以置入性行销方式进行。但因未订有定期公布要求,不利社会大众国会监督,有违透明政府原则

因此,江启臣强调,为避免国家资源遭滥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行政中立,提出《预算法》第62条之1,明订政策宣导费用执行情形应定期于机关网站公布,以落实社会大众与国会监督。

同样针对《预算法》提出修正草案的曾铭宗也指出,基于行政中立、维护新闻自由及人民权益,政府各机关及政府高度掌控的相关单位,编列预算办理政策宣导时,应明确标示为广告,且揭示办理或赞助机关、单位名称,并不得以置入性行销方式处理。但目前违法情况不断,因而提出修法。

曾铭宗说,此次修法主要是要求执行政策宣导,须按月于机关资讯公开区公布宣导主题、媒体类型、期程、金额、执行单位等事项,并由主计总处汇整公布,按季送立法院备查。若违背规定,得由审计机关报监察院依法处理;若涉及刑事责任,应移送法院办理,并通报监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