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守一/前瞻都已经上车了,补个票有那么难吗?

▲立法院于7月5日三读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却没有订定施行期间。(图/记者黄克翔摄)

当各界在热烈纪念今年7月15日是台湾解严30周年时,7月5日立法院却开启了戒严时期才会有的立法。

7月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明文排出《预算法》和《公共债务法》的举债额度限制,被眼尖学者发现该条例内没有订定施行期间(落日条款),让前瞻条例无限期架空《预算法》和《公共债务法》,据此结果,每四年政府都可以举债4,200亿。

行政院发言人不同意这个结论。他认为尽管特别条例没有订定施行期间,但是依据立法过程法条解释,就是4年4,200亿,为期8年。依据发言人的回应,行政院似乎也认为该条例「实质上」是有落日条款的,而且也会受到8年期间的拘束。

但是,将来法律的适用未必是依照发言人的解释与认知,而原本行政院的草案上是有订定施行期间的,三读通过的特别条例却不见了,这也是事实。特别条例基于其特别任务特性,必须要订定施行期间,否则就变成常态性法律,这个基本的、重要的、法学绪论常识,有经验的立法院居然给漏掉了,令人不解,也令人疑虑。这当中发生什么事?不小心,还是有意为之?若是有意为之,那是基于甚么理由把落日条款拿掉?这些问题需要立法院仔细认真回答全体人民

今年是解严30周年,翻一下戒严时期制造冤案错案假案,令人毛骨悚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惩治叛乱条例,该条例立法之初,立法院也非常「前瞻」地没有订定施行期间,一惩治就惩治台湾人民42年,解严后还继续惩治4年到民国80年才废止。前瞻条例莫非也需要如此前瞻(钱沾)下去,不断提领台湾人民的血汗钱?如果没有,补个票又何妨,都已经上车了,法治国家门面总要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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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守一,财团法人民间公民与法治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