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挤兑205亿 劳保局吁慎选,一次给付不能更改

劳保老年给付「一次请领」,就再也不能更改。(图/劳工保险局)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劳保局22日表示,因劳保基金传出恐将提前破产,导致10月时引发民众挤兑205亿元,目前情况已和缓,呼吁民众慎选。劳保局也说,劳保强制加保年龄上限提高到65岁,老年给付请领年龄规定并未改变,不影响劳工朋友请领老年给付的权益,请劳工朋友不要混淆了。

劳保基金传出恐将提前破产,劳保局始终没有主动公开对外说明挤兑状况,经21日出刊「财讯双周刊报导指出,劳保基金因传出恐将提前破产,10月份劳保老年给付「一次请领」金额高达205亿元,相较9月的84亿元逾1.4倍。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对此说明,传言甚嚣尘上的那段时间,确实有民众忧心会领不到「老本」,引发一波挤兑,以选择申请一次请领者居多。

劳保局提醒,被保险人选择年金或一次给付,务必要谨慎考虑,因为一旦确定领一次给付,就再也不能更改,一定要想清楚。劳保局说,行政院承诺3个月内提出改革方案,请领潮就已逐步降温,目前已恢复正常,呼吁外界和劳工朋友不用担心。

劳保局也说,立法院20日三读修正通过劳工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将劳保被保险人强制加保年龄上限由60岁修正提高至65岁,主要系考量劳动年龄往后递延之趋势,比照劳动基准法、就业保险法之规定,加强保障劳工加保权益,此项修正与劳保老年年金给付年龄60岁的规定无关,不影响劳工朋友老年给付权益。

劳保局表示,现行劳工保险条例第58条第一项规定,年满60岁有保险年资合计满15年者,得请领老年年金给付,年资未满15年者,得请领老年一次金。本条文并未修正,劳工朋友年满60岁,符合老年给付请领规定,即可申请该项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