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青年逾半没劳保 查到雇主罚4倍
国内超过半数打工青年劳工竟然都没有劳保!就业环境不佳,迫使青年投入部分工时就业市场,但竟有高达52.2%临时工,没有劳保或任何保险保障。劳委会强调,只要有工作就应享有劳保,如果临时工因雇主怠惰而未替其加保,将处以劳保费4倍的罚金。学者则呼吁政府重视,并协助解决问题。
经建会21日指出,台湾自2000年以来青年失业率逐渐提高,今年3月青年失业已升至12.22%,青年失业率与整体失业率的比值,十年内由2.3倍扩大至2.9倍;民进党论坛则指出,在8万长期失业者中,有16.61%是初次寻职的长期失业青年。显示青年失业之严重,尤其初次寻职的长期失业青年,更有可能沦为「怯志工作者」,形成家族及社会负担。
长期失业劳工最后往往被迫从事非典型工作,据统计去年15到19岁就业青年中,有51%是临时工;20到24岁则有20.6%从事这类非典型工作。然而,让人担心的是,高达52.2%的打工族没有签订劳动契约,当然也没有劳保基本保障,形成所谓高危险工作群。
劳委会指出,现行法令规定4人以上公司行号就得让员工加入劳保,目前部分工时劳工的雇用单位因员工人数低于门槛,而未让员工加入劳保。但有更多雇主只是怠惰,而未替员工加保,甚至有雇主与劳工协商不加保,借此额外加工资。这些都不合法令规定,劳工发现雇主未替自己加保,可向劳保局或劳工机关申诉。一旦查核属实,雇主将被处以劳保费用4倍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