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育法修正草案通过 纠纷解决机制最受瞩目
行政院8日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草案,教育部体育署署长何卓飞表示,此次条例相较过去,属于大幅修改,重点在于各界最注意的运动团体专章,设立仲裁机制解决纠纷。
行政院长林全在院会中提到,希望透过此次修法,健全运动组织运作,会要求教育部积极向立院与朝野各派沟通协调,获取支持尽早完成修法。
何卓飞表示,国民体育法条文大修,是在财务透明、业务公开、组织开放、营运专业4大原则下做修订,尤其在让运动组织团体营运走向正常化,外界最关心的就是纠纷仲裁机制。
何卓飞说,这次修法影响各层面,包括政府人员、各协会、选手、裁判与教练,组织内必须有一定比例专业人士组成的单位,像是运动员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协助解决纠纷的单位。
此次大修条文,何卓飞说,送交到政院的草案,原本列入辅导考核的项目,全都直接列入体育专章内,除了体育署的国民体育法,立委黄国书以及时代力量,也有自己提案的体育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