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正草案通过 10 年以上汽机车将严格把关

图文/7car 小七车观点

行政院于 12/14 通过「空气污染制法修正草案,且将于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地方政府合作,而行政院长赖清德也希望该修正草案能在明年 1 月于立法院临时会中正式通过。

新修正的「空气污染防制法」指出,未来出厂 10 年的交通工具 (含汽机车) 都将从严制定空污排放标准,否则重罚甚至注销牌照。此外, 未来违反「空污法」罚锾也提高上限,例如严重影响环境工厂污染物,将从原先的 100 万元提高到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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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表示,目前政府一年约有 72 亿的空污基金收入,根据「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指出,基金来源分为「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和「营建工地扬尘费」三大类,其中在移动污染源包含了汽机车等交通工具,而今年 9/1 通过提高随油征收的空污费,因此一年的基金从 28 亿增加至约 46 亿元左右,修法通过后,也将从过去由中央统筹,改提拨 20% 给地方政府,未来可限制或禁止高污染交通工具使用,例如马路或者建筑施工机具也将列入管制。同时基于考量交通工具的动力系统以及污染控制元件衰退年限,中央主管机关得加严出厂 10 年以上交通工具原来所适用的排放标准。对于没有如期前往检验汽机车排气者,最重可注销牌照,也禁止汽车安装影响空气污染物排放的减效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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