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正两大诉求 时代力量:不交易、地方更严格标准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在11日完成《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审查,全案出委员会,部分争议条文保留至党团协商。对此,时代力量表示他们有两重点诉求,分别是排放有毒空污不应抵换交易、明文授权地方可制定更严格标准,盼能还给台湾人健康乾净的空气。
时代力量指出,在《空污法》中,主管机关得将空气污染物可能互相流通之县市指定为总量管制区,管控该区的空污总量;总量管制区中的污染源,可分为移动污染源(车辆等)以及固定污染源(石化工厂等)。另外,时代力量提到,行政院版本中,允许超量排放的固定空污源,可以借由交易拍卖、或是移动空污源的改善来抵换;换句话说,新设的工厂,可以透过交易和拍卖,取得汽机车减少排放量的额度;但他们认为,对于未符合空品标准的区域,原本就是属于最该加强管制的地区,应该以减少排放量为目标,而不是允许以交易取得排放量,「这完全不符合改善空气污染的精神」。
因此,时代力量主张,污染物作为对人体健康有害之物质,不应成为交易对象;而为自然循环利用所需之二氧化碳,才可以适度依据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为合理之排放量交易!
时代力量也认为,地方制度法中明订,环境保护是地方自治事项,然而,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源依据授权地方主管机关,因地制宜制定更严格之空气污染标准;所以政府应在《空污法》中明订,地方主管机关可以依据各地的状况自行决定,制订比中央更严格的标准。
另一方面,时代力量指出反空污的10大主张,包括排放有毒空污不抵换、AQI红爆预警通知要落实、空品指标纳入健康影响、空品即时监测数计应公开、用电资讯充分揭露、违法情节重大应公开、空污改善国营企业打前锋、补助因地制宜逐年检视成效、保护空污吹哨者、强化环保署督导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