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台湾还优! 北韩规定劳工不能加班

北韩设有劳动法保障劳工权益。(图/百耘堂提供)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北韩所设立的劳动法内明文规定,劳工不得超时加班,若经济机关企业方需要劳工于休息日工作,更得在一周内给予补假。其中,甚至有多项法令台湾劳基法还优渥。

根据北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第三十三条指出,国家机关、企业及工厂等须贯彻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及8小时学习的原则,换言之,北韩劳工在工作时间结束后即可休息,不可加班。

为了让妇女也成为社会劳动力,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国家机关、企业及合作社必须设立托儿所幼稚园儿童病房服务设施等,让妇女能够在工作的同时,无须担心小孩。劳动法第七十一条更规定,其中所有费用将由国家负担。

除此之外,劳动者不仅能够居住在政府免费提供的宿舍,劳工子女在到达劳动年龄(16岁)前的义务教育费用将由国家全权负担,其后若进入大学或专科学校就读,也可向国家领取奖助学金

但并非所有北韩劳工都这么幸运,据英国镜报》报导,日前流出一支北韩儿童被迫在烈日下在铁道旁做工的影片。据了解,这些儿童是来自劳改营囚犯当中年纪最小甚至只有5岁。

除了国营企业,北韩也输出了大量的劳工到国外,但工作环境差、工作超时,薪水高达8成需充公,甚至连身处国外,都要受到政府监控

▼北韩人民生活困苦,即使国家拥有多项福利政策,但工资绝大部分需上缴政府。(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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