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30年!台铁劳资双方团协终于签订 「工时、加班费」优于劳基法

台铁劳资双方团协谈了30年,18日终于完成签订。(图/记者文萱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台铁与台湾铁路工会,自民国78年起每月定期召开团体协商会议,终于在30年后完成第一份团体协约签订。在全部57条条文中,对于员工工作班制、休假请假等规定都更加有保障。

台铁在劳资双方团协代表共同努力下,今年7月31日第297次团协会议,终于通过全部共57条条文,并于11月18日举办签约仪式交通部长林佳龙劳动部长许铭春也特别出席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刻,由台铁局长张政源及铁路工会理事长张文正代表签约。

▲▼台铁劳资双方关系进展,谈了30年的团协终于完成签订。(图/记者赖文萱摄)

台铁表示,签署团体协约的主要目的在提升员工权益及改善劳动条件,同时也能兼顾疏运任务,保障民众乘车安全,经劳资双方多年持续努力沟通谋求共识,终能谈定配合两次劳动基准法重大修正及更贴切于劳资双方之条文。

▲张文正说,签定团协后,在员工工时、例假日出勤加班费给付部分,都优于劳基法。(图/记者赖文萱摄)

台湾铁路工会理事长张文正指出,这次团协签订后,有许多部分都优于劳基法,第一个就是资方对工会的义务协助,比如提供办公场所等,是优于劳基法及工会法;第二,是现行三班制轮班,员工的工时条件优于劳基法;第三,遇到例假日出勤、天灾事变或为了配合铁路局特别疏运计划,加班费给付方面,特别是台风天的出勤,也优于劳基法。

林佳龙受访时表示,台湾从威权民主,过去对工会比较打压,现在在很好的法令基础下,希望落实对劳动权益的保障。至于签定团协后,是否能确保将来重要时候,台铁不会罢工?他认为,只要劳资关系更和谐,劳方就不会轻易罢工,这是很重要的正向力向

▲林佳龙出席见证台铁劳资团协签订仪式。(图/记者赖文萱摄)

劳动部长许铭春则说,台铁劳资历经30年才签订第一份团协,这是很难想像的历程,可以想见过程有很多歧见,但是企业要永续经营首要条件就是员工,铁路局员工很辛苦,全年无休提供便利的交通,可是因为台铁是国营事业,受限于政府,不像一般工会要跟公司的对谈那么容易,期盼劳资双方未来都能有更好的互动。

▲张政源说,台铁劳资签了团协后,员工的权益、劳动条件改善都有很重要的改变。(图/记者赖文萱摄)

台铁局长张政源表示,今天是历史上的一刻,台铁劳资为了要签团协,花了30年的时间,过程里面可以说每一个字句都非常计较,每件事也都非常慎重,但一签下去,就代表劳资双方关系有了新的开始,这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张政源说,团协内容最重要的是对员工权益保障,劳动条件改善有很重要的改变,包含排班方式、轮值轮休、请假规定等,这些内容都由双方逐字逐句敲定,未来就是台铁劳资双方的圣经,一定要来奉行。

这次团体协约,与员工最息息相关的工作班制、休假请假及投票日出勤等重点包含:1.工作班制由各业别依业务特性及劳动基准法第30条规定进行劳资协商,订定更优于劳动基准法规定之工作时间。

2.休假、请假从优:本局员工一体适用劳动基准法与劳工请假规则,惟其它法令(如: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有较优规定,从优适用。

3.投票日出勤工资从优给付:轮班制人员及乘务人员投票日出勤八小时以内加给一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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