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刑警遭爆上班6小还领加班费 新北刑大:符合勤务条例规定

新北市刑大今(13日)回应,该员警察局乐队成员,超勤时数计算符合勤务条例规定。(叶书宏摄)

媒体爆料,新北市刑警大队某位女刑警原本应每天上9小时的班,却只上6小时,甚至外出练习钢琴还能报领加班费。新北市刑大今(13日)回应,该员为警察局乐队成员,超勤时数计算符合勤务条例规定。

新北市刑大表示,该名女性侦查佐本服务于大队侦三队,因家庭状况,于去年10月15日调至内勤组服务。

另依规定员警服勤以8小时为原则,必要时得延长至12小时。该员因家庭照顾因素,报备于每日勤务8小时外延长1小时勤务,其超勤时数计算符合勤务勤条例规定。

关于外出练习钢琴,新北市刑大表示,该员为警察局乐队成员,因警察局乐队联合集训,周间均依规定编排勤务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