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例假日出勤「仅给补休还须自付代课费」 教团吁发加班费
▲全校总呼吁各县市政府正视教师劳权,对于例假日教师奉派出勤的补偿机制,给予领取加班费是最基本的,否则就应给予合理的补休。(图/记者林世文摄)
学校假日活动常需要出动教师帮忙,但事后教师只能自行选择补修,若在有课时请补修,就必须调课、补课,繁杂的程序,导致很多老师干脆不休,变成免费假日人力。对此,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指出,表面上看似给了补偿,其实并不合理,肯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增加领取加班费的选项,呼吁各县市政府比照办理。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表示,例假日学校有活动需求时,教师通常是协助活动的人力来源,然而,学校事后补偿机制为「自行选择补休,课务由教师自理」。似乎给了「补休」,但不合理的是,补休日当天若教师「有课务,就得自理」,说白了,就是教师「当天课务处理完后,才能补休」,此举等于把广大的中小学教师当成各县市政府免费的劳力支出,这样的补偿机制甚为不合理。
全教总以台中市教师职业工会为例,该会与台中市教育局经由2年的沟通,终于在109年9月23日正式行文所属学校,对于例假日教师公差的事后补偿机制中,增加「领取加班费」的选项,此种正视教师劳权的作法,值得肯定。
全教总呼吁各县市政府,应正视教师劳权,对于例假日教师奉派出勤的补偿机制,给予领取加班费是最基本的,否则就给予合理的补休,其补休所遗留课务应由学校处理,支付课务代理费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