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读 雇主没给付加班费比例高
暑假将至,将有不少学生会利用假期打工赚钱,劳委会调查去年100家公司,违反劳基法的家数高达38家,仍有许多公司没确实遵守法规,而其中加班费未依规定加给的比例最高,达11%,若经举发将罚2~30万元不等。同时劳委会也提到,今年的劳动检查,可能会从9月提前到8月初,雇主要多加留意。
劳动处25日公布去年工读生劳动检查,针对餐饮业、加油站、食品零售业等100家公司进行调查,所有公司违反最多的项目是未依规给加班费,达11%,其次则是劳工出勤纪录未依规定逐日纪载,达10%,第3则是劳工在休假日出勤,雇主未依规加给工资,达8%。
劳委会指出,公司雇用暑期工读生,有关工资、工时等劳动条件仍应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现行基本工资每月为19,047元,每小时为109元,或是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2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84小时等等。
劳动处表示,去年曾遇过在学生暑期打工加班9小时,但最后工资并没有加乘给付,以去年来说1小时时薪为103元,应该要加给33%以上,也就是薪水少给了306元,雇主因此受罚2万元,因此劳动处提醒雇主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劳委会强调,雇主应按月为劳工提缴退休金至劳保局之个人退休金专户,雇主所负担的退休金提缴率,不得低于劳工每月工资的6%。而劳工若发现雇主有违反法令情事,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是检查机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