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调查34家媒体业违规事项 没有给付加班费高达79%

劳动检查34家电子平面传播媒体业,其中没有给付加班费补修达79.4%。(图/台北市政府提供)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市府劳动局20日公布「大众传播业劳动条件专案检查结果」,本次受检的有34家电子、平面媒体业,违反的包括没有给付加班费或补休,尚未设置上下班打卡出勤纪录,及每天上班超过12个小时

劳动局表示,首波制度的检查共出动检查员127人、陪鉴员41人,组成劳动检查队方式进行,受检的事业单位并未发生拒绝或规避受检的情形,仅有无法限时内提供资料状况发生,为期一个月的检查顺利完成。

劳动局指出,本次受检的34家电子、平面传播媒体业,违反包括禁止申报加班以至于未给付加班费或补休(第24条)79.4%、未设置上下班打卡出勤纪录(第30条第5项)76.5%、另外每日工作时间达12小时以上(第32条第2项)70.6%,前述三项常见违规事实,显见该行业确实有着劳动条件高度违规现象

劳动局除将检查结果公告外,也将本次检查结果同时函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文化部及证交所等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了解并关注媒体业的劳资关系及劳动条件的违法状况,必要时在审照时作为行政处分参考;另外受检单位未举办劳资会议违规情形比例高达61.8%,事业单位应如何重新思考从内部建立劳资对话协商机制,共同达成自我检核与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