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出勤加班费怎么算? 北市:雇主违规最高罚200万元

▲若雇主要求劳工国定假日、休息日出勤,得依法给付出勤工资,若违反规定可处新台币2万以上,100万以下罚锾。(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农历春节假期到来,考量民众返乡团圆需求,并适度舒缓年节交通行政核定,今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农历春节调整为自小年夜开始放假,连续假期为2月10日至2月16日,共放假7天,并于2月20日进行补班。台北市劳动局劳动基准科长陈昆鸿表示,雇主征得劳工于国定假日(补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给付出勤工资。

陈昆鸿表示,此次农历除夕、春节(农历初一至初三)这4天均为国定假日,雇主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给假并给薪,如适逢劳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则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择日补假;至于雇主征得劳工于国定假日(补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给付出勤工资。

陈昆鸿指出,民间企业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调整为7天春节连假,可依照「8周弹性工时」规定,于「有工会者,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程序后,将2021年2月20日的休息日与2月10日的工作日调整互换。由于调整之后,2月10日已成为休息日,雇主届时如再有需要劳工于该日出勤,则应给付休息日加班费

关于员工于国定假日出勤,工资该如何给?陈昆鸿表示,根据《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国定假日或特别休假)工作者,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是指假日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1日工资,若雇主违反规定,可依法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因此,如果是月薪人员,雇主因业务需求,征得员工同意于国定出勤,出勤时间在8小时以内,应加给1日工资加班费;若为时薪制人员,出勤时间在8小时以内,依出勤时数加倍给薪。

▼2021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图/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