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珊珊》我成为法律人的原因
【爱传媒黄珊珊专栏】大一那年,偶然经过法律系王泽鉴教授的教室,从那时候就立志要当个法律人。
27年如一日,每个礼拜摆摊法律服务跟民众接触,真实地了解到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执法不能僵化,更不能鼓励投机,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大家关心劳动局裁罚某银行有关不给员工婚假的案子,在我来看其实很单纯,用一般常识去判断就可以知道,银行员滥用婚假,不但违反立法的善意动机,也造成公司、同事的困扰,明显是权利滥用。
站在市民的角度想事情,有问题就要修改。这也是我从政的原因,进入体制来改革,就是因为很多法律不合时宜,所以我提出各种试办机制,保护公务员免除行政责任,像是违建争议处理委员会、摊贩精进计划等案件,我们政务官会扛起责任,不要再让第一线同仁因为僵化的法律背黑锅。
这次事件突显公务机关的难题,但我们会继续努力,和市民一起将冰冷的法条变成温暖的保护。尽可能地减少公务人员的压力,也让政府可以真正成为一个人民可信赖的政府。
正义女神蒙住眼睛,不受诱惑、不畏权势,但人难免陷于经验与既有的成见。法律是温暖的,需要我们共同理解。法律不止是厚重的六法全书,是为了我们的生活,而共同制定的规则。
借着这个机会,市府可以去检讨相关的规定、机制,并努力缩减政府在行政和执法的僵化,建立让人民可预测、可信赖的行政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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