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珊珊遭党停权 为何还能当不分区立委?媒体人揭原因

民众党20日召开中评会,时任竞选总干事的立委黄珊珊到场说明,并向媒体表示她不是恋栈的人,会负责任到底。(资料照,范扬光摄)

民众党身陷总统大选政治献金风波,时任竞总总干事的黄珊珊停权3年,中央委员、立法院党团副总召的职务等党职全部停职,但是仍保有不分区立委资格。有人好奇黄珊珊为何被停权还能当不分区立委?媒体人黄扬明指出,被政党停权是政党内部权限的限制,但只要仍具党员身分,就不影响不分区立委资格。

黄扬明20日在脸书粉专贴文表示,有人问,为什么不分区立委停权还可以继续担任立委?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第73条第2项规定:「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在就职后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者,自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函请立法院予以注销,其所遗缺额,除以书面声明放弃递补者外,由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按顺位依序递补;如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无人递补时,视同缺额」。

黄扬明接着表示,依法,不分区立委只有在丧失党籍时,才会丧失立委资格。被政党停权,应该不属于丧失立委资格的法定要件。

黄扬明举例表示,第9届时代力量不分区立委高潞‧以用,在2019年7月因遭爆料指其国会办公室主任未遵守利益回避原则,向经济部与劳动部等单位申请上百万元补助,时代力量做出将停权处分。同年8月6日再做出开除党籍决议,而高潞‧以用随即向该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9月3日该党仲裁委员会维持原开除党籍决议,高潞‧以用的立委任期一直到9月4日才正式丧失立委资格。由上述案例可知,被政党停权是政党内部权限的限制,但只要仍具党员身份,就不影响不分区立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