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EXO成员黄子韬告输SM娱乐 终审判决:专属合约有效

记者吴孟庭综合报导

南韩团体EXO前成员黄子韬向SM娱乐提出合约无效,经过韩法院一审与二审上诉,历时近3年的官司终审结果出炉,他依旧被判败诉,等于认定合约有效,全案定谳。

▲黄子韬与SM娱乐诉讼败诉。(图/翻摄自黄子韬IG)

黄子韬2015年4月无预警离开韩国,也等于离开团体EXO,4个月后即向韩国法院提出与所属经纪公司SM娱乐合约无效,当时他主张签下的10年专属契约实在太长,限制了他对于职业选择与经济活动的自由,更对于收入分配管制个人活动、经营单方面行程等合约内容感到不公平

然而南韩大法院在一审与二审都判黄子韬败诉,考量他进军海外计划,认为10年并不会太长,「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标准专属契约书,判定合约并无侵害他的权利。」黄继续上诉后,16日最终审判结果维持原判,等于宣告合约有效,结束长达2年7个月的抗辩。

▲韩团EXO曾有12人,但3名中国籍成员纷纷求去。(图/翻摄自官网

虽然SM娱乐赢了南韩解约无效的官司,但他们曾向中国法院提告,指称黄子韬在中国的活动侵犯其经纪权,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出炉,黄子韬则是胜诉,SM娱乐被驳回。

至于同是前EXO成员,也同为中国籍的吴亦凡鹿晗,则因接受法院提出和解建议,诉讼在2016年7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