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怒告中国山寨品牌 篮球之神夺中文商标权

中国山寨品牌乔丹体育。(图/东方IC)

记者林育正综合报导

中国最高法院近期裁定山寨品牌「乔丹体育」侵权,在「篮球之神」乔丹(Michael Jordan)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名字当做品牌名称,判决乔丹胜诉;乔丹体育必须停止使用乔丹的中文名字销售商品

获得胜诉后,乔丹发布声明表示,很庆幸中国法院还他公道,「我很高兴中国人民最高法院认同我保护名声权利,中国的消费者必须知道,乔丹体育和它们的商品和我本人并没有关系。」

不过这对自2012年就开始展开法律行动的乔丹来说,这只是一小部分胜利;虽然乔丹体育无法使用「乔丹」做为商标,但仍可使用”Quaodan”字样,而乔丹也还在为乔丹体育使用的多达60项商标进行法律行动。

乔丹体育自1998年自中国福建成立,与NIKE旗下获得乔丹授权的乔丹牌相似,乔丹体育使用篮球之神上篮动作剪影,做为其商标。

▲乔丹。(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接收更多精彩赛事,欢迎加入《ETtoday运动云》粉丝团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东森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