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告「乔丹」侵权 网酸:像韩国说孔子是他们的

▲两「乔丹品牌相似。(图/翻摄自Jordan脸书/乔丹体育官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篮球之神「麦可乔丹」(Michael Jordan)同名品牌「乔丹」(Air Jordan),与中国品牌「乔丹体育」(QiaoDan)争姓名权多年。「乔丹体育」向中国法院状告「乔丹」侵权,要求对方别再混淆民众是非,还向「乔丹」索取精神抚慰金11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492万元)。

据《环球网》报导,麦可乔丹得知第13届全运会官方合作伙伴是「乔丹体育」后,透过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天津市体育局、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发出的一份律师函。对此,「乔丹体育」不服气,觉得对方是在恶意诽谤,想害公司与全运会终止合作,气得一状告到法院。

中国品牌「乔丹体育」发出声明表示,公司在2000年依法注册「乔丹」、「QIAODAN」以及相关图形商标,至今经营近17年,已成为国内知名运动品牌企业,「公司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与产品,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同时连续多年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曾获2013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前四名、2014年度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前五位等上百项殊荣。」

▲篮球之神「麦可乔丹」(Michael Jordan)年轻时的照片。(图/翻摄自Jordan脸书)

据报导,中国乔丹还特别表示,与乔丹的78项诉讼中,对方仅有3个案件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其余案件乔丹均败诉或驳回,「乔丹的律师函故意误导他人认为公司商标已全部被判决撤销,严重损害了公司名誉。」

中国「乔丹体育」控告麦可乔丹与代理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撤回律师函、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索赔精神抚慰金与维权费共11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492万元)。

消息网路传开后,中国网友纷纷表示:「恶心死了,不把自己的产品做好,靠这种方式搞钱」、「一直以为两个是同一家的抱紧我」、「这感觉貌似.....嗯!韩国孔子是他们的」、「给脸还不要脸了」、「做贼喊抓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