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加盖烧死人 高院判决逆转:算凶宅

东森新闻记者杨佩琪张仲华新北市报导

新北市一名张姓男子买下永和一间公寓5楼住家,搬进去后才发现顶楼原本有加盖铁皮屋,曾经发生大火还烧死母子3人,张先生不满前任屋主仲介未告知,愤而提告;高等法院认为,顶楼加盖属于5楼附属建物,判决张先生胜诉房仲和前屋主须赔偿141万。

95年9月,新北市永和这栋公寓5楼顶楼加盖铁皮屋发生大火,屋内母子3人葬生火窟;几年后,一名张先生买下5楼住家,发现顶楼曾经出这么大的事,吓得他赔钱出售搬家,并且控告仲介和前任屋主没有告知。

原本法院认为烧死人的是顶楼加盖铁皮屋,不算凶宅,判决张先生败诉;不过高等法院判决出现大逆转,包括前任屋主和仲介都必须赔偿张先生共141万元,理由是加盖的铁皮屋属于附属建物,5楼就得算凶宅。全案可上诉。

听到判决胜诉,张先生不愿多说什么,只强调目前房屋已经售出,也有告知新屋主,希望不要再有人被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