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罚不长记性,又醉驾逆行撞上警车!获刑!

(原标题:酒驾被罚不长记性,又醉驾逆行撞上警车!获刑!)

一次酒驾被罚却不长记性,男子二次醉驾上路,这一回逆行撞上了警车!记者获悉,男子魏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人民币7000元。

被告人魏某今年38岁,案发前系北京某科技公司员工。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19日23时许,魏某酒后驾驶奔驰轿车逆行,行至朝阳区十八里店康化路康化桥西2000米处时,恰逢民警洪某驾驶警车路过此地。两车相撞,造成洪某及坐在驾驶室后侧的辅警张某受伤,两车损坏。

交管部门认定,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洪某和张某无责任。酒精检验报告显示,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2mg/l00ml,远超80mg/l00ml的醉驾标准事发后,魏某拨打122报警并在原地等待处理。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晚魏某醉酒后驾驶奔驰车逆行驶入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闪警灯、鸣警笛的警车迎面相撞。记者了解到,事故造成民警洪某左股骨干骨折胸部闭合性损伤等,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法制观念淡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此次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从重处罚。鉴于魏某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在原地等待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朝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魏某服判,未上诉。

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魏某第一次酒驾。判决书显示,魏某曾于2019年7月因酒后驾车被查,交管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但是这次被处罚的经历并未让魏某吸取教训,其仍怀侥幸心理,以致醉驾逆行撞上警车,最终换来的是一纸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