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元的宜春一日游?这样的便宜切莫贪!

文化旅游部近日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批指导案例,其中包括江西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查处的组织旅游者到“灵芝科技馆购物一案。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在某“灵芝科技馆”外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载有37名旅游者的旅游包车。经查当事人某食品商行洪某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团费每人28元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参加“一日游”,并安排旅游者到其经营的“灵芝科技馆”购物。调查期间,当事人委托商行经理徐某某接受调查询问,徐某某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为扩大购物店(“灵芝科技馆”)的影响力,当事人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也未有旅游服务的情况下,委派工作人员在宜春及周边城市,以每人28元的价格售卖宜春一日游线路产品、招徕游客。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群众的积极参与。近年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针对旅游市场乱象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营造“旅游乱象整治人人参与”的氛围,该案件的线索便来源于群众的举报。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绝大部分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强迫、欺骗、诱导参团游客消费,从中获取回扣。从表面看,游客享受了价格便宜的旅游服务,但实际要付出更多额外的经济成本,而游客在购物店购买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不合理低价游危害大,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务必慎重,仔细询问旅行社资质,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切莫贪图小便宜。”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院长邹勇文表示,在遇到诱导购物甚至强买强卖的无良行为时,游客要保留好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证据,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邹勇文还建议,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提升行业治理和服务水平,从制度设计层面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

江西美景科技集团经营着多家旅行社,该集团副总经理李冬冬表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也是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判断相关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接业务的依据之一。一些不法商人以“低价游”“零团费”的幌子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骗取游客的钱财,使得游客对旅行社产生不信任。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利于净化旅游市场,帮助合法经营的旅行社树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