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因信披违规将被处罚 投资者索赔一触即发

(原标题:ST东网因信违规将被处罚 投资者索赔一触即发)

11月15日晚,ST东网(002175)发布公告显示,广西证监局查明东方网络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其中,2019年4月26日,东方网络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东方网络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条、第11.1.2条、第11.1.5条,东方网络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已经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2019年8月8日,东方网络才予以披露。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广西证监局拟决定:1、对东方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3、对张群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11月17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均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8日期间买入ST东网(002175),并在2019年8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厉健律师提醒,一旦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决定,我们将代理受损投资者依法起诉东方网络索赔。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证券交易对账单原件(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