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信披违规遭处罚 投资者怎么登记索赔?

核心提示:据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提示,参照相关胜诉案例,初步预计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净买入鹏欣资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若投资者符合上述预计索赔区间,可在“索赔通”公众号或投资诉讼网进行预登记。

2021年12月23日晚,鹏欣资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1]17、18、19、20、21号),鹏欣资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上海证监局调查完毕,上海证监局依法对鹏欣资源等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鹏欣资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7月25日,鹏欣资源子公司PENGXIN CONGO COBALT ORE TRADE CENTER SARLU(中文名: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PCTC)与VICENT MINING SARLU(中文名: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约定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PCTC以交割单日期最近的伦敦金属交易所金属铜结算价为基准,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1CENT销售酸溶铜合量不低于2%的含铜矿石。作为该合同的履行,2018年7月30日和8月30日,合同双方分别办理了626,300吨和544,300吨矿石交割,金额分别为32,964,463.77美元和28,020,92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不含税)。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2019年2月25日,PCTC与VICENT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与前述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

鹏欣资源上述行为违反了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14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20万元罚款。

往前追溯,2021年9月28日鹏欣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1010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032021191号)。2021年12月13日晚间,鹏欣资源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8号)。

相关资料显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9月在中国上海成立,并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490。公司主要业务是金属铜的采选冶及销售,即通过开采、加工和冶炼铜矿石生产高纯阴极铜并进行销售。

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210071616)分析认为,鹏欣资源因虚假记载被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之诉。在鹏欣资源被立案调查后,已经有投资者向我们咨询索赔事宜。现在鹏欣资源正式被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正式启动索赔。根据《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并参照相关案例,初步预计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净买入鹏欣资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9年2月25日(若首笔买入早于该日,从首笔买入鹏欣资源之日打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