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

央行网站10月13日消息,为建立化解和处置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长效机制,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支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并据此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办法》的说明表示,设立基金,并通过《办法》规范其运行,确保支付机构遭遇风险事件出现备付金缺口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其客户的影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公众对支付服务行业的信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在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方面规定基金来源主要为清算保证金利息比例划入基金,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区间为9.5%至12%,通过实行差别计提比率方式引导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支付业务;其他来源为参与清算财产分配获得的受偿资金、社会捐赠、基金投资收益与其他合法来源;同时规定基金应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