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金融》人行郭新明:加速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立法

他建议,一是加快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提升法规层级。二是强化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构建监管协调机制。

他也带来关于综合施策化解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他建议,一是要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补充银行机构资本金,增加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二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扩充国有性质的担保基金,为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三是适度增加对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的财政补贴,提升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四是督促银行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杜绝存贷考核挂钩现象。五是推动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效拓宽初创型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