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才出家门就遭货车撞死 监视器曝司机免赔关键

桃园一位4岁女童横越马路遭小货车撞死,父母向货车司机求偿败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市园区某处民宅前在2017年间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位4岁女童冲出家门,瞬间遭小货车撞飞,经送医后不治;女童父母愤而向货车驾驶以及货运公司提告求偿。桃园地院审后判,女童擅闯马路,且司机能反应时间仅1.5秒,实在难认驾驶有时间能做紧急处置,判其免赔。

据判决书指出,女童父母控诉,江姓男小货车驾驶在2017年7月27日间,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违规超速,车头直接撞上正要过马路的赖姓小妹妹,小妹妹当场喷飞倒地,经送医后仍宣告不治。

女童父母则悲痛的江男、将男的货运公司求偿,包括:医药费2598元、丧葬费用30万元、女童成年后需给予父母的扶养费分别为248万8681元、304万7361元以及精神抚慰金两人各100万元等。

江男审理期间表示,「我有看到她(指赖小妹妹)在骑楼,那时候我有减速,忽然间她又直接冲过来,我就来不及煞车,按照当时的情形,因为是突然发生,我措手不及,所以来不及煞车来防范车祸。」

桃园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14时47分3秒女童站在民宅门口;14时47分6秒女童开始往和平西路步行;14时47分7秒女童抵达车道路边时,同时开始快步跑向和平西路要横越该道路;14时47分8秒时,女童遭到江姓男子的货车车头撞击。

法官认为,车祸造成前女童父母就该制止女童,且江男难因看到女童在骑楼,就预知女童待会将横越马路。透过监视器画面可得知,女童自开始步行到抵达车道边仅花费1秒,而江男注意到女童要横越车道的迹象也需费时,折衷以多加半秒计算,因此女童预计横越车道到遭撞击时间间隔仅1.5秒,实为转瞬之间,短于文献记载中的「95%驾驶人可以在1.6秒内对交通险境做出反应」的时间。2020年12月25日认定江男并不需负担肇事责任,判其免赔,并驳回女童父母上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