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之争篮球之神再度败诉 中:美国人太多叫乔丹

消费中心台北报导

美国职篮巨星麦可乔丹( Michael Jordan )控诉中国「乔丹体育商标侵权二审再度败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维持一审判决,驳回麦可.乔丹撤销乔丹体育商标注册上诉,法院认为,美国太多人叫「乔丹」,因此认定未构成侵权,麦可.乔丹则表示将持续申请再审。

▲NBA传奇球星Michael Jordan控诉中国「乔丹体育」侵权。(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2000年以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陆续在服装球鞋书包等多项商品注册「乔丹」、「桥丹」、「侨丹」、「QiaoDan」与「乔丹王」等多个商标。而麦可.乔丹在2012年,为了维护自身名誉品牌(Jordan Brand),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

2014年4月,商评会以「Michael Jordan」与中文译名「迈克尔.乔丹」存在一定区别,且「乔丹」只是普通美国姓氏理由驳回。今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又以「乔丹」为美国人常见姓氏、麦可.乔丹不具有唯一必然的对应关系为由,再度驳回。

▲▼(图上)乔丹体育商标与(图下)Jordan Brand商标设计类似。(图/取自乔丹体育/Jordan Brand)

针对这次裁决麦可.乔丹认为,在过去30多年时间里,从在NBA球场上打球的早期开始,基于他的名字球衣号码,累积了声誉并建立国际知名的品牌。他有权保护他的名字和声誉。同时,「中国消费者和喜欢我的球迷有权知道乔丹体育和Michael.Jordan并没有任何关联。」

乔丹体育及商评会认为,「迈克尔.乔丹」只是音译,并不代表NBA的「Michael Jordan」,甚至有地名叫「乔丹」,乔丹体育并不是Michael Jordan,且一审时也做过市调,九成民众知道乔丹体育是中国本土品牌并非 Nike旗下的乔丹(Jordan Brand)。

麦可.乔丹的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遗憾,并说道提起诉讼目的不只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姓名权,更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不受误导。将针对商标争议案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