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胜诉SM公司! 韩方「专属经纪权」遭法院驳回

记者李湘文综合报导

艺人黄子韬(Tao)曾是韩团EXO的一员,2015年自行提出解约,回到家乡大陆发展演艺事业,因为经纪问题,1年多来持续和原公司「SM娱乐」打官司。不过,黄子韬的律师在14日透露,法院已经驳回SM娱乐的主张,裁定黄子韬胜诉,整起诉讼在11月低调结案

▲黄子韬律师证实胜诉SM娱乐。(图/取自黄子韬ZTAO工作室微博、黄子韬微博

据《新浪娱乐》报导,黄子韬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在14日证实胜诉,透露SM娱乐主张握有黄子韬「专属经纪权」,但在北京法院被全面驳回,「黄子韬在中国开展演艺事业,是基于他本身带有人身属性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包括自身才艺的展示权。这种权利应该是艺人本身固有权利,不存在被他人专属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证这一点。」

律师解释,SM娱乐主张握有黄子韬的经纪权,认为对方不该自己发行唱片、演出电视剧,但被北京法院判定没有法律依据。至于合约纷争是否就此告一段落?律师则表示:「黄子韬与SM间的纠纷一定程度上是SM自己制造的,所以是否完全解决,也需要看SM的态度。」对此,韩方目前还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