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农会遭爆拿人民币发加班费!劳基法明订违法 最高罚100万
▲民进党全国党代表曾琮恺向南投县政府递交陈情书。(图/翻摄曾琮恺脸书)
南投县鹿谷乡农会今(6)日遭爆料,曾于2016年至2017年间两度发放人民币给员工当加班费。尽管县府事后说,没有接获员工反映,但劳动基准法22条却明订,工资(薪资、加班费等)应以法定通用货币给付,因此农会做法属违规,依法可开罚新台币2万至100万元。
民进党水里乡长陈癸佑、全国党代表曾琮恺及南投县党部执行委员林良政等人,6日上午高举「中国军机扰台、人民币来乱台」等标牌到南投县政府陈情,指出鹿谷乡农会曾两度使用人民币支付员工加班费,共发出近60万元人民币,因此质疑该款项是否有合法,要求县府、司法单位查明。
南投县政府农业处长陈瑞庆对此表示,经初步了解,若双方合意使用人民币就没有违法,且截至目前也未接获员工出面检举或表达不满,后续仍会持续向农会查证厘清。
不过,劳动部官员却指出,依据劳基法22条规定,劳工的工资应以法定通用货币发给,雇主若在台湾支付工资就该使用新台币,即便员工没有表达不满,但农会做法仍属于违规,依法可开罚新台币2万至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