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23家企业违反《劳基法》 超时没加班费最严重
▲血汗劳工?北市223家企业违反劳基法,劳动局呼吁劳雇双方加以注意权益问题。(示意图/记者林信男摄)
台北市劳动局24日公布今年3月违反《劳动基准法》的事业单位,有高达223家国内知名企业都上榜,其中以「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为最多的违反项目,累计有61家违法。劳动局呼吁,雇主不得以补休代替劳工延长工时工资,否则将处以新台币2万至30万元罚锾。
根据北市劳动局24日公布违反《劳基法》企业名单中,有不少知名企业都「榜上有名」,包括中视、中天、台视、壹电视、台湾中油、统一超商、台大医院、首都客运、复兴航空、三民书局、博客来、义美、新东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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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违反项目最多的前3项则分别为第24条(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计61家、第30条第5项(未依规定置备出勤纪录)计54家、第32条第2项(延长工时超过法令规定)计48家。
劳动局指出,针对超时工作加班费问题,劳雇双方不得约定于延长工时事实发生前一次向后抛弃延长时工资之请求权,也不得强制劳工于延长工时事实发生后仅得以「补休代替延长工时工资」,违反规定将处以新台币2万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