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月97家企业违反《劳基法》 总罚锾金额达684万元

台北市劳动局公布2024年1月份违反《劳动基准法》裁罚结果,共有97家事业单位遭到裁处,总罚锾金额为684万元,其中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遭罚100万元为最高,而最多单位违反的项目为「未依法给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资」。(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劳动局公布2024年1月份违反《劳动基准法》裁罚结果,共有97家事业单位遭到裁处,总罚锾金额为684万元,其中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遭罚100万元为最高,而最多单位违反的项目为「未依法给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资」;劳动局指出,透过各项专案检查,持续监督事业单位遵守劳动基准法,维护劳工权益,是劳动局重点工作项目之一。

劳动局表示,违反劳基法裁罚的事业单位中,主要违法态样前5名分别为「未依法给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资,计24家,占1月份遭裁处单位24.74%」、「未依法给付平日延长工时工资,计23家,占1月份遭裁处单位23.71%」、「未逐日记载出勤纪录至分钟为止,计20家,占1月份遭裁处单位18.56%」、「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计17家,占1月份遭裁处单位17.53%」、「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计16家,占1月份遭裁处单位16.49%」。

劳动局长高宝华表示,2024年1月份罚锾金额前5名,依序为「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裁处100万元、「富胖达股份有限公司」裁处60万元、「台湾航勤股份有限公司」裁处30万元、「新美齐公寓大厦管理维护股份有限公司」裁处30万元、「金田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裁处20万元。

劳动局说明,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多次未依法备置记载至分钟为止之出勤纪录,若违法次数不断累积,将加重罚锾金额,强调出勤记录为雇主给付劳工工资之重要依据,雇主应依法置备及核实记载至分钟为止,以避免一再触法。

高宝华呼吁,企业主应将员工视为珍贵的资产,而非单纯的人力成本,遵守劳动法令、保障劳工权益不仅是企业法定的义务,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唯有劳资双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创造经济繁荣、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