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违反劳基法业者 中区比例增加
劳委会5日表示,统计102年上半年全国各劳动检查机构执行劳动条件检查情形,共检查5,347家公司,违反比率约34.2%,略低于101年全年违反比率35.9%。而中区上半年违反比率达46%,相较101年全年的违反比率43.6%,增加2.4%。
从区域来观察,北部地区以新竹以北含宜兰县、花莲县及连江县为主,上半年违反比率较101年减少4.8%。中部地区以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县、南投县及云林县为主,违反比率较101年增加2.4%。而南部地区以嘉义以南含台东县、澎湖县及金门县为主,违反比率38.6%,微增0.9%。
劳委会表示,在违反劳基法的公司当中,以「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的比例最高,占11.5%,其次为「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占8.0%;第3则为「例休假、特别休假工资未照给或休假日工作工资未加倍发给」,占6.4%。
此外,劳工检查处科长许莉莹表示,以产业类别来检视,102年上半年违反比率最高前3名,依序为艺术、娱乐及休闲服务业、住宿及餐饮业,以及营造业,违反比率分别为42.4%、40.0%、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