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苹果日报》解雇333人「没提前通报」 北市将罚最高50万元

▲《苹果日报》宣布将在5月18日停刊,专注网路新闻服务。(图/资料照)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湾《苹果日报》14日宣布纸本报纸将走入历史,并预计5月底解雇劳工332人、6月底1人,共333人,但北市劳动局18日表示,因为台湾《苹果日报》没有在60天前通报劳动局和工会,已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4条,将有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裁处

台北市劳动局18日指出,已收到台湾《苹果日报》提报的大量解雇计划书,预定在5月底解雇劳工332人、6月底1人,然而台湾《苹果日报》未于60日前通报劳动局及通知工会,已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4条,将有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裁处。

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表示,高度关注此件媒体大量解雇及裁员一事,随着经济型态的改变,企业工会与资方应为伙伴关系共创企业经营与成长,因此资方应邀集企业工会召开大量解雇自主协商会议,共同研商及维护劳工权益

陈信瑜要求,资方应释出善意,尽速于10日内自主协商,尽最大能力提供优于劳基法资遣条件,并取得工会同意,劳动局也将持续随时注意双方协商日期与事件发展

北市劳动局指出,倘若资方置之不理,工会可以提出强制协商诉求,而劳动局则会尽快处理,同时提醒资方,在协商过程不可以轻易、任意将经预告解雇劳工调职或解雇,否则亦有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裁处。

陈信瑜强调,企业因应经营所需人力调整,不论是解雇或资遣,企业都有责任遵守劳动法令,使劳资双方共同面对协商合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