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征才活动逾6成业者曾违反劳基法 议员吁加强辅导

台中市劳工局办理征才活动协助企业征才,但却有民众反映征才活动业者不乏曾违反劳动法令的企业,议员张芬郁要求劳工局加强辅导。(劳工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台中市近5年开罚违业者违反劳基法3713件、罚锾收入1.4亿,台中市议员张芬郁指出,劳工局8月底将举办的征才活动中,50家业者就有32家有违反劳动法令纪录,被质疑帮有不良纪录的厂商征才,要求劳工局加强辅导业者改善。劳工局表示,并未规定曾经违反劳动法令的事业单位就不得求才,会加强辅导。

劳工局日前公布从去年6月至今年5月,违反劳基法的业者有566家、罚锾金额1005万余元,统计2018年至2022年因违反劳基法被处分的案件则有3713件、罚锾收入1亿4306万,常见的违法样态有工资未全额直接给付给劳工、延长工时未依规定给工资、延长工时超过法令规定、未详实记载-劳工出勤纪录和未依规定给例假或特休假。

有民众向市议员张芬郁反应,参加劳工局富市台中征才的厂商,有不少曾违反劳动法令,质疑市府帮有不良纪录的厂商征才。张芬郁针对劳工局将在8月26日、27日举办的征才活动,比对50家征才业者历年来在全台违反劳动法令的纪录,有32家曾有违法行为,包括未提拨劳工退休金、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等。

劳工局表示,依就业服务法第14条规定「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对于求职人及雇主申请求职、求才登记,不得拒绝。」求才的厂商有合法设立登记,依法投保劳健保就保,薪资未发现违反劳基法等,劳工局依法提供求才服务。

张芬郁强调,劳工局应加强辅导曾有违反劳动纪录的业者,更了解劳动法令,促进劳资双赢,避免挨罚被公布影响声誉,也可解除求职者对厂商不良纪录的疑虑。劳工局指出,将对辖内各事业单位加强劳动条件检查,积极进行宣导及辅导,协助各事业单位避免违反劳基法规定,维护劳工权益,打造友善的媒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