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乐、胡须张在列 台北市50家企业违劳基法创新高

▲没加班费好像是台湾企业共识?日前有名男子因此离职说不如去慈济义工。(图/翻摄脸书)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劳工局1日公布今年7月到8月违反《劳基法》的企业,遭裁罚业者高达50家,创北市去年中依法公布违规业者名单后新高。其中包括公视、胡须张未给加班费,宣布停业的壹网乐违法和硕联合科技最夸张,竟有员工1天工作16小时。劳工局表示,将对违规业者开罚2万元到30万元的罚锾。

北市劳工局科长梁苍淇1日表示,7、8月裁罚北市50家违反《劳基法》企业,创北市去年中《劳基法》修正后,可公布违规业者以来新高。其中「超过正常工时者」、「超过延长工时」 各14家;「未全额给付工资者」11家;例假日未休息11家。超时工作遭罚的多为保全业。

《劳基法》规定,员工每日工时含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和硕竟有员工一天上班16小时。公视也首度名列违规名单,违反事项包括未依法给付加班费、让女工在晚间10时到翌晨6时工作等。最近因为卤肉饭涨价话题不断的胡须张,也因未给加班费遭罚。

劳工局指出,对首次违法的业者,将依个别法条开罚2到16万元的罚锾;至于累犯的业者,罚锾将会从16万元起跳。举例来说,1日宣布将停业的壹网乐,本次遭查获未依法备置劳工签到簿或出勤卡,属初犯遭罚2万元,而精英电脑已3次未备置劳工签到簿,遭重罚30万元。

北市劳工局提醒,劳工若权益受损,可电(02)27208889转7015~7022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