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修法压垮劳资最后一根稻草? 企业召开劳资会议年增1.5万家创新高

▲根据统计,截至今年第2季,共有8万7194家事业单位召开劳资会议。(示意图/CFP)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劳基法迄今上路逾半年,许多加班、无薪假、变形工时问题,皆须经由劳资会议通过才能松绑,使得今(2018)年第2季召开劳资会议的事业单位达8万7194家攀上高峰,较去年同期增加增加1万5104家,成长20.95%,成长幅度创下历年新高,劳动部未来也会持续推动企业召开劳资会议,以保障劳工权益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83条及劳资会议实施办法规定,为协调劳资关系,促进劳资合作,事业单位应召开劳资会议,其事业场所劳工人数在三十人以上者,应分别举办。

另据劳动部统计,事业单位召开劳资会议的次数每年都有成长趋势,从民国92年的3429家,直到今年第2季已达8万7194家,其中民营单位占8万6257家、公营单位937家,比去年同期相比,成长幅度创下历史新高。

▲劳动部未来也会持续推动企业召开劳资会议,以保障劳工权益。(示意图/CFP)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表示,劳动部今年订定强化劳资会议机制计划教导劳工、企业如何成立与召开劳资会议,迄今已执行23场次、1970人参加,同时也推出劳资会议劳工代表培训,目前执行18场次、1456人参加。

王厚伟说,劳基法修法后,许多松绑都需要透过劳资会议协商,如今有越来越多雇主愿意召开,但过去曾违法或未依规定召开劳资会议的事业单位,则会要求参加讲习,执行过2场次,共有120家事业单位参家,未来将持续推动企业召开劳资会议,借此保障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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