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劳基法 企业三宝为何?周志洁:劳资会议、工时与出勤纪录

劳工示意图。(图/记者谢婷婷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今天(1日)是劳动节,安永圆方国际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周志洁指出,配合劳基法新法修正,他建议台湾企业掌握3大原则:掌握工时概念、备妥出勤纪录与及早举行劳资会议,才能取得劳资双方保障。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也指出,现在台湾许多人才海外工作,各类外派人员是否适用劳基法,还有各种契约当事人模式跨国调派人员之雇主认定等,都是企业要多留意的问题。

今年3月1日起,新版劳基法赋予企业3种弹性,不仅可要求劳工连续3个月共加班138小时,每月加班上限也从46小时提高至54小时;另外还有12种行业雇主可要求连续工作超过7天,甚至有司机因此上班22天最后过劳车祸,且已涵盖270万人;而轮班换班间距方面也从11小时缩短为8小时部分,目前台铁、台电、中油台糖轮班人员皆受影响,而大众捷运系统运输业、婚摄业等将一并适用8周变形工时。

劳动部指出,目前仅12行业可连续工作超过7天,但不得超过12天,包含食品制造业等3项行业配合年节、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国定假日因应大众的生活便利;还有水电燃气业等2行业工作地点偏僻地区者,还有水电燃气4项行业为因应天候海象船舶货运作业须延长者;另外还有制造业于国外船舰航空器、闱场或岁修执行职务或是石油炼制业等行业。

轮班间隔例外部分,劳动部指出,目前有3种状况可适用,也就是台铁乘务人员(包括机车助理司机员、机车长、整备员、技术助理、助理工务员、工务员、列车长、车长、站务佐理)、台电、中油等特定人员,都是从今年3月1日起到明(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轮班间隔。

周志洁则强调,新版劳基法给予企业弹性,但各项的单月加班上限放宽至54小时、轮班间隔缩短至8小时、例假调整员工连续上班12天等,都须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周志洁也呼吁,劳工集体行使权力已经是必然趋势,企业「避无可避」,必须为自己事业取得良好运作。▼安永圆方国际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周志洁。(图/记者林昱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