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会计师看税改/股利所得篇 个人最高税率降6%

会计师认为,税改后既有的投资架构资产型态将顺应而改变。(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立法院临时会在今(2018)年1月中三读修正通过台湾史上最大税改,在企业营利事业所得税率从17%调升为20%,个人股利税率转为二择一制,股利所得可并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合并计税可给予8.5%抵减税额、上限8万元;或以单一税率28%分开计税、合并申报外资部分,其股利所得扣缴率则提高为21%。执业会计师林志翔指出,在企业税负与个人股利所得税双重变数下,既有的投资架构及资产型态将因应税负成本有所变动

历经多时的讨论,立法院终于在今年1月18 日三读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法案,待总统公布后,将追溯自今年1月1日施行,也就是民众在明(2019)年5月申报适用。

在企业部分,大企业的营所税从17%调升为20%;不过中小企业的营所税则是按每年调高1%之幅度,从17%分3年调至20%,其余企业则直接调高至20%。而独资合伙事业的营所税则是归入个人综所税申报。至于保留盈余所得税率则自10%降为5%;为缩短内外资差距,也取消外资股利折半抵缴营所税。而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之营利事业,因投资于国内其他营利事业,所获配之股利或盈余,不计入所得额课税。

在个人部分,综所税最高税率由45%降回40%;在扣除额部分,税改三读版本显示,标准扣除额将从9万提高到12万,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与身心障碍扣除额,皆由12万8000元提高到20万元,也将原先的幼儿学前扣除额由2.5万提高到12万。

另外在股利所得部分,此次税改也废除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制,股利所得课税将转为二择一制,股利所得可并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合并计税可给予8.5%抵减税额、上限8万元;或以单一税率28%分开计税、合并申报。外资部分,其股利所得扣缴率则提高为21%。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指出,本次税改重点之一为取消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减半制度,过去的设算扣抵是先将股利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税率计算后,再按照退还半数的营所税(8.5%)给民众。对于税改后的二择一制,安永表示,除了简化税制税政,还可减轻纳税义务人的依从成本进而减少征纳争议,且在二择一择优的制度下,中低股利所得者得选择合并计税再减除可抵减税额的计税方式,保留抵税、退税权益;而高股利所得者得选用单一税率分开计税之计税方式,借由负担合理税负,期待提高企业主国内投资的意愿

▲比对税改前后的企业与个人股利所得税率。(图/安永提供)

林志翔指出,本次税改内容全面性影响所有纳税义务人。其中个人股东持股部分的最高税率将由过去的51.96%降为45.28%,而境内企业持股最高税率也是相同水准:以注1的公司阶段[17+8.3]+ 股东阶段{[74.7+ 可扣抵税额12.65]x45%-12.65},因此过去的最高税率为51.96%;至于境外企业持股最高税率则从49.20%提升至51.97%,计算方式为公司阶段注2的[17+8.3]+ 股东阶段{[74.7x20%]- 实缴未分配盈余之抵缴税款[74.7x10%x50%]}+ 个人股东最低税负[63.5x 20%],因此为49.20%;而税改后则为注3,即为公司阶段[20+4]+ 股东阶段[76x21%]+ 个人股东最低税负[60.04x20%],因此为51.97%。▼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林志翔。(图/记者林昱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