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舰国造推手黄曙光6月届退 罗致政提修法服役年龄得由总统延长

参谋总长曙光。(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台湾持续推动潜舰国造,潜舰小组召集人、参谋总长黄曙光二级上将预计今年6月届龄退伍,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近日提出修法,让参谋总长服现役最大年龄,得由总统核定后延长,遭外界解读是「黄曙光条款」。对此,罗致政解释,这非因人设事,是要为国家留才,而且「黄曙光用不到」。

黄曙光目前届龄64岁,已达上将服役最大年限,预定在今年7月1日退役,总统蔡英文在今年2月的国安团队人事调动中,宣布由前国安局长邱国正接任国防部长、前国防部严德发转任国安会咨询委员,黄曙光当时也一度被视为是国防部长的热门人选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庄瑞雄等人近日提出《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6条、第61条条文修正草案,明文规定参谋总长服现役最大年龄,得由总统核定延长之,惟以1年为限,且不受上将服现役最大年龄64岁的限制,条例自今年7月1日施行。

罗致政说明,国防部参谋总长承国防部长之命令,负责军令事项指挥军队,掌理军事训练、人事管理情报搜研、军事部署、建军备战及国防资源之分配及执行等军队指挥事项,为我国重要军职栋梁,其责任重大且养成不易,若更迭替换过于频繁,恐有碍国防政策及建军整备各项事宜之推动,不利我国建立坚实军力

罗致政指出,现行《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自该法2013年施行后,经历七任参谋总长,就任时平均年龄已逾62岁6个月, 除前参谋总长沈一鸣上将因公殉职外,余皆届龄退伍,其任期最短仅5个月,平均在任期间约仅14个月,实不利重大政务及军事整备之延续,因此有适度放宽其服役年限之必要。

罗致政说,参谋总长职之任免属总统之统帅权 ,为总统之国防权责,因此提案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6条增列第4项,使参谋总长服现役最大年龄,得由总统核定后延长之。此外,为维护国防体制之整全,因任参谋总长而延长之服役年龄,以1年为限。

罗致政强调,为避免影响现任参谋总长遂行职务及重要军职人事体系运行,本次也一并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61条 ,明定施行日期为110年7月1日,以利总统人事任命之顺利运作

对此,罗致政受访时表示,黄曙光将于6月底退伍,为了避免遭外界解读因人设事,因此将修法的施行日期定为今年7月1日,「黄曙光根本用不到」,主要是希望帮国家留才,解决制度面的问题。

立法院14日召开院会,由于本案未被列在原先的议程中,民进党团临时以增列的方式列入报告事项,目前已顺利经过一读程序,确定送交外交国防委员会审查。此外,民进党团亦对本案提出复议,再以表决方式否决复议案,以避免其他党团提出复议,造成意外打乱修法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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