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否买回遭「养地」工业用地 行政立法两院尚无共识
行政院6日进行春节假期后首次行政立法协调会议,会中就《产业创新条例》修法进行讨论,其中,针对许多人刻意闲置工业用地以赚取利益的问题;发言人徐国勇表示,对于养地的行为,会中有讨论到政府是否可编列预算买回再出售,与会立委意见并不一致,因此尚无结论。
徐国勇转述,许多工业用地被质疑有养地之嫌,违背当初工业区土地给民间承购的原始目的。但因政府工业区土地当初出售给人民时,没有附加买回条款,有立委质疑政府是否可用法律规定将人民财产买回,大家意见不一,所以尚无结论。政院也尚未与执政党的政策小组协商。
不过,会中达成共识的部分,包括有限合伙的课税方式,一定条件下可以穿透式课税;增修县市的创新指标,提供地方政府规划产业创新发展;因应大数据时代,鼓励企业运用政府开放资料发展创新服务,增进政府施政的透明度,也满足产业界需求。
另外,关于国营事业必须编列一定比例的总支出研发预算,委外研究办理采购,目前也考虑预算较高时,可不受政府采购法的限制,但仍应受公营主管机关监督。此外,有限合伙事业如果纳入研究发展,研发支出可适用投资减抵,草案也规定相关适用对象。徐国勇说,整部法律的修改幅度很大,修正的条文约有20条。